北京发布多项公积金提取新政

近日,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今后,职工提取公积金时,可不再申请新卡,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任意Ⅰ类银行卡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用卡(以下简称“公积金用卡”)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。
 
此外,北京对于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进行了优化。今后,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(不含利息)的已故职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,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,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、裁定书或调解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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